一、工作职责
(一)本科教育评估工作
1.学习并领会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学院整体发展情况,建立我院基本状况数据库;
2.根据学校评估工作安排及学院领导的要求,制定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3.收集、充实学院迎评的各方面资料,为自评报告、特色报告以及有关的总结等提供详实的背景材料;
4.指导、协调各系及各办公室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准备相关评估材料;
5.负责协调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和归类,并核准数据统一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6.负责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检查核对,对不合格的材料,交原责任部门负责补充整改。
7.负责学院与校评估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学院的评估工作信息;
8.负责学院评估材料的保管,展室布置的组织工作。
(二)专业评估工作
1.学习领会建设部相关专业评估文件精神,熟悉专业发展整体情况;
2.协助主管院领导制定专业评估方案,并督促实施;
3.负责协助主管院领导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协调专业评估事宜;
4.负责专业评估申请报告和自评报告的寄送;
5.负责专业评估工作中全院的协调工作;
6.协助系里做好展室布置、资料整理、迎评等专业评估工作。
(三)学生学习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熟悉学校关于学生学习资料的归档要求,按广州大学《关于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档案资料整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教师按要求整理。
2.接受资料时要负责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督促教师按时提交资料;
3.负责登记检查教师上交的考试试卷,并对考试试卷按要求进行装订,及时向学校移交;
4.负责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是否合格,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登记归档并及时向学校移交;
5.负责保管集中性实践环节所形成的学生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原始资料,保存时间为三年;
6.负责保管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重点课程作业样本3-5本,保存时间为三年;
7.建立借阅制度,设立档案借阅登记簿,及时催还。
(四)其它工作
1.按照学院的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结合评估工作要求,制定办公室的资料管理细则,并及时将各种评估资料分类归档;刻录以光盘形式保存;
2.为各办公室、系、实验室和教师提供便利的评估信息咨询服务;
3.收集保管有关实验室评估及课程评估的资料以及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中期检查报告;
4.及时向院长及主管评估工作的副院长汇报有关评估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员组成
主任:郭洪,成员:何沛衡、徐锦莉;
三、办公地点:行政东楼前座520;
四、办公电话:020-3936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