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研究生高校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贷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助学贷款对象
经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进入《2017年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研究生;
二、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需要准备资料(自己保存,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用)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9月15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递交《广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附件2);
(二)9月16日前,学院统一收齐后,填写《广州大学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摸查表》(附件3),一并交到研究生处学工办(行政西楼后座43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39366201
广州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