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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研究生高校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量:

关于2017-2018学年研究生高校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贷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助学贷款对象

经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进入《2017年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研究生;

二、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需要准备资料(自己保存,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用)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9月15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递交《广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附件2);

(二)9月16日前,学院统一收齐后,填写《广州大学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摸查表》(附件3),一并交到研究生处学工办(行政西楼后座43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39366201

 

             广州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