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木工程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及拔尖创新人才班组建工作方案(试行)》(广大土木学院[2024]3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 天,从 2024年 5 月27日至 31 日。任何个人对分流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教务办提出申诉。提出异议者须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碧华
联系电话:020-39366957
地址:行政东楼前座507 室
土木工程学院
2024 年 5 月 27 日
附件:
土木工程学院2023级土木学院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