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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

为维持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行,拓宽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思路,吸纳培养更多优秀学生干部人才,根据《广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公开选拔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选拔对象 

土木工程学院18、19级全体学生

 


 选拔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的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2、学生综测测评在本专业前30%以上的;3、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的;4、其他特别优秀的。);

【4】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至少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五室一站、学生社团(协会)、五室一站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班级班长或团支书。在任期间工作认真,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经验丰富;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密切联系同学,自觉接受同学老师的监督与批评,并有自我批评完善的能力;

【7】竞选团委副书记职位的同学的政治面貌必须是共青团员、预备党员或党员。

 


 职位职能 

团委副书记(四名)

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全局工作的决策,主持、管理院团委、团委各中心的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或受书记委托时,代表书记行使各项书记职责。并协同学生会执行主席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执行主席(三名)

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如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学院学生工作顺利进行。基本职能如下:

1.分配主席团各成员负责相关部门工作,领导主席团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带领主席团,对各项工作制度具有最高决议权;

3. 加强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沟通与交流,并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密切与校学生会的联系,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

4.负责传达上级的指示、决议,主持学生会各种工作会议,指导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会议;

5.指导和帮助各年级学生分会开展各项工作,兼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6.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各活动部门的关系,保证学院学生工作顺利进行;

7.统筹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学生会活动经费的预结算及其管理。

 


 选拔流程 

1.报名

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与选拔,报名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

由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团委、学生会现任主席团组成选拔筹备工作小组,对所有参选者进行资格审查。

3.竞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成为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由选拔筹备小组组织的面试,面试形式为个人单独面试。

 


 报名方式 

5月23日21:00前以电子版的方式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779305705@qq.com(文件命名格式:竞选职位+姓名+学号

报名表可以通过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