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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说明

发布日期:2013-12-17   浏览量:

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说明

一、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使用要求

1、使用时间:  200711

2、使用范围:党员组织关系由我校转出或校内互转。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项目填写说明

1、党员所在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名称;

2、党员要转往目的地党委的名称;

3、党员转往目的地的区、县级以上党委名称:

 转往的党组织在外省的:统一填写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转往的党组织在本省外市的:中共XX市委组织部 “中共XXXX区(县)委组织部

转往的党组织在本市的:中共XX区委组织部、XX学校党委组织部(高校)或广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中小学)等;

4、广州大学(或我校)加上二级单位党组织名称;(如:广州大学商学院党委

5、填写内容与第2栏同:党员转往的最终目的地党组织名称或填你处

6、党员本人的联系电话;

7、二级单位党组织或学校党委组织部的通讯地址;

8、与第7栏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一致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政编码(用于邮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9、由接收党员的基层党委填写;

10、第二联盖章处,一律盖广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

 

三、在使用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介绍信》没有三联同时编号,特别是第三联没有编号;

2、第二联的抬头处党组织名称书写不正确;(如:广州大学组织部、XXX党总支(支部)、XX市(县)党委组织部、中共XXX党委、);

3、项目填写不完整,特别是预备/正式处没有选择;

4、党费收缴时间要求至当前月

5、第二联的盖章处必须加盖广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二级党委只在第一和第二联之间加盖骑缝章

6有效期一般为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

详见附件: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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