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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12-17   浏览量: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注意事

  一、使用范围
  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因工作调动、毕业、读书或借调等原因离开本单位超过半年的,都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包括转出和校内互转)。
  二、开具依据
  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依据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的党员名册,确保被介绍人具备党员身份,同时严防重复开具《介绍信》。
  三、填写说明
  1、第二联的抬头处党组织(接转单位)名称填写党员转往目的地的区、县级以上党委名称。
  (1)转往单位在外省的:统一填写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转往单位在本省外市的:填写中共XX市委组织部中共XXXX区(县)委组织部。除非转往单位直属于地级市委,否则一般填写中共XXXX区(县)委组织部
  (3)转往单位在本市的:局以上单位可直接写,例如:中共XX区委组织部、XX学校党委组织部(高校)、XX局党委组织部或XXXX街党工委等。
  (4)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第二联的填写,由我校XX党委(广州大学XX党委)去最终目的地(具体单位全称或者到镇、街道一级),例如转往外省的写法:广西桂林+单位名称“ XX市湖南大学“XXXXXX区(县)XX镇(街)XX村(社区)
  3、介绍信编号要保证其唯一性,不得重复使用。如果写错编号或者重新开具介绍信,原来编号一律作废。三联必须同时填写一样的编号。
  4、党员党费应在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前收齐至当前月,并用大写数字填写。
  5有效期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6、第一和第二联之间的骑缝章:校属基层党委加盖本单位党委公章,校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加盖广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
  7、第二联盖章处,一律盖广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
  8、第三联由接收党员的基层党委填写。
  四、转入组织关系处理
  1、凡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党员,必须持原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报到。
  2、在校党委组织部接转后,才到所在的学院或部门报到。
  3、组织关系转入必须完成以上两项后,所在的党委才能把《介绍信》的第三联(回执联)发回给原单位。不允许没经校党委组织部接转就把回执联发回给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1、《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2、《介绍信》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3、《介绍信》必须由校属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开具和负责保管。
  4、每年12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将转出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存根和转入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整理好,送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六、常见错误
  1、接转单位名称填写不正确,例如:中共XX党委、XX党总支(支部)等。特别注意:XX党委=中共XX委员会,建议统一使用简称:XXX党委。
  2转往单位填写成接转单位的上级。如:接转单位填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填中山大学
  3、项目填写不完整,特别是预备/正式处没选择。
  4、《介绍信》没有三联同时编号,特别是第三联没有编号。
  5、第一和第二联之间没有加盖骑缝章,第二联盖章处盖了本单位党组织的印章。
  6、第一联存根空白,或者与第二联所填写内容不一致。
  7、没有按要求收齐党费。
  8有效期空白,或者使用阿拉伯数字。
  9、开具《介绍信》,第二联落款日期没填(此时间必须与存根联时间一致)。
  10、新生党员入学时,常出现未到校党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就把回执联发回给原单位。

  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9366082


校党委组织部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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